經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全國聯席會議”)同意,決定啟動2022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簡稱“國家示范社”)評定工作。
為加大云南農業品牌建設力度,樹立品牌發展典范,提升和擴大綠色云品在國內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決定開展2022年云南省“10大名品”和綠色食品“10強企業”“20佳創新企業”評選活動。
由縣(市、區)、州(市)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申報單位審核把關推薦,省級專家組評審、省農業農村廳會審,報請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提出了擬推薦名單(見附件)。
經過申報受理、材料審查、廳務會審定、社會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廳認定云南省漾濞縣核桃產業科技特派團等24個團隊為云南省科技特派團,認定云南省龍陵縣富民石斛專業合作社段興恩科技特派員等2010名同志為云南省科技特派員。
為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規定。
部組織遴選了遼寧盤山“村村通公交跑活城鄉快遞產業”等9個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典型案例。
為貫徹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業農村工作,現結合云南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八屆九次、十次全委會精神,提升全省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產品競爭力,提出如下意見。
經州(市)、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依次復核,確定了擬獎補名單,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譜寫好中國夢云南篇章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撐,現 提出以下實施意見。